常德市装配式建筑行业协会
常务理事管理细则
一、常务理事的工作职责:
1、需履行协会章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;
2、积极参加协会与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,支持协会工作,维护协会与行业的整体形象;
3、为协会的发展建言献策,做到建言献策有章法,会上积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,会后要步调一致;
4、原则上全年召开2次常务理事例会,会议时间提前5天通知,同时通知会议的基本内容,便于做好参会与发言准备。
二、常务理事管理:
1、常务理事是协会的中坚力量,需自觉遵守协会《章程》、行规行约、行业《公约》,一经违反,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;
2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会议,每年的2次例会,2次均不参加者(因病住院、参加政府重要会议或参与行业指派活动不能参加不计在内),劝其退出常务理事;
3、对不维护协会与行业形象,造谣生非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常务理事一经查实,坚决予以清退。
三、相关说明:
1、被清退的常务理事适应会员管理细则;
2、无论何种原因,本届任期未满的常务理事不得申报和提名下一届常务理事候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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